关于颁发留学生临时居留许可18.02.2025 14:10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国立教育机构或国家科学组织就读全日制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学士、专家、硕士、住院医师、助教实习项目或在国立教育机构以及国家科学组织研究生院(兼职)就读科学和科学教育人员培养项目的外国公民,有机会根据《关于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地位》联邦法第6.2条(以下简称《联邦法》)申请获得教育目的的临时居留许可(以下简称RVPO)。 临时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为学习期间及学习期结束后的一百八十个自然日;如决定颁发临时居留许可,则在外国公民的护照上盖相应的印章。 签发临时居留许可的文件由外国公民亲自或通过国家和市政服务统一门户网站向培训所在地的移民部门提交。 RVPO为外国留学生提供许多优势:
转为半全日制、非全日制、函授教育或提前终止在国立教育(科研)机构的教育时,RVPO被取消。 临时居留许可被取消后,如有理由,外国公民有权重新申请签发临时居留许可,而不必遵守联邦法第6条第6款规定的期限(自其上次临时居留许可签发申请被拒绝之日起或自先前签发的临时居留许可被取消之日起不早于一年)。 关于如何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更多完整信息,可在俄罗斯内务部网站“活动”部分的“俄罗斯内务部政府服务/移民问题总局”章节中找到。您还可以从奔萨国立大学国际合作学院移民和签证支持部获得消息。办公地点:11-356,电话:+7(8412)20-28-96,电子邮箱:visaoffice@pnzgu.ru |